主席:
我感谢萨利赫高专所作通报。联合国难民署长期工作在冲突战乱地区,为大量难民提供重要保护和援助,中方对此表示敬意。
当前,地区冲突延宕反复,人道危机多点频发,全球难民总数超过4000万。国际社会应秉持人道主义精神,加强团结合作,共同应对难民问题。我讲四点:
第一,优先推动冲突政治解决。事实一再表明,只要战火不止,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难民危机。苏丹冲突持续不断,中东局势反复升级,难民问题广受关注。安理会要履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坚持和平解决争端原则,推动冲突方摒弃暴力,早日实现持久停火。国际社会应坚持劝和促谈,努力推动局势降温,共同为难民自愿、安全和有尊严地回返家园创造最基本条件。
第二,持续加强难民人道保护。全球难民和流离失所者数量居高不下,带来广泛的人道危机,妇女、儿童等处境尤为严峻。冲突各方应遵守国际人道法,保护平民和民用基础设施安全,确保人道援助不受阻碍。当前,加沙200多万民众仍在流离失所,国际社会要确保加沙民众获得基本的食品、药品等物资,为人道救援打通通道,反对人为设障阻挠,反对针对加沙民众的强制迁移,反对吞并加沙或西岸土地的企图,避免造成新的、更大规模的流离失所。
第三,切实落实国际责任分担。中低收入国家接纳了全球70%的难民,使这些本不富裕的国家雪上加霜,承受更严重的经济、社会和生态负担。难民问题是全球性问题,不应由少数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独自承担。发达国家应为主要难民接收国及多边人道机构提供更多支持,不能一方面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多责任,另一方面却不断削减援助。各方要落实《难民问题全球契约》,形成公正合理的国际责任分担机制。
第四,推进难民问题的持久解决。发展是解决难民问题的关键依托和根本出路。在许多地区特别是非洲国家,贫困、粮食不安全、自然灾害冲击往往与冲突动荡相互交织,加剧难民危机。同时,难民能否自愿返回家园、重新融入社会,也离不开来源国的稳定发展环境。国际社会特别是发达国家应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加大发展援助,帮助有关国家恢复经济,改善就业、教育、基础设施,增强风险应对能力,为持久解决难民和流离失所问题奠定坚实基础。
主席,
中方是《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及其议定书缔约国,高度重视难民问题国际合作,同联合国难民署积极开展国际难民援助项目,通过双多边渠道向非洲、亚洲和中东地区的大量难民和流离失所者提供援助。中方愿以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治理倡议为指引,继续同国际社会一道,为推动解决全球难民问题、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