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中方感谢东道国关系委员会主席所作报告,支持古巴代表“捍卫《联合国宪章》之友小组”所作共同发言。
过去一年,东道国关系委员会在主席带领下,为加强东道国同各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之间的协调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借此机会,中方对主席和委员会的工作表示赞赏,对联合国法律事务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秘书处所开展的工作表示感谢,对纽约市政府为会员国代表提供的便利和为保障各国代表团安全所作努力表示感谢。
主席,
中方支持东道国关系委员会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本年度工作报告。然而,正如该报告指出的,签证迟发拒发等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入境审查和旅行限制等歧视性政策依然存在,影响相关会员国正常参与联合国工作。中方愿重申以下立场:
一是恪守条约义务。东道国应切实遵守《联合国总部协定》《联合国特权和豁免公约》《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等国际条约宗旨、原则和精神,重视会员国合理诉求。
二是不得歧视对待。《联合国总部协定》第12节明确规定,给予会员国代表等的待遇不受该人员所属政府与美政府关系的影响。东道国应避免基于双边关系和政治因素阻碍代表参会,或限制特定国家外交人员的行动自由,确保各代表团能够充分参与联合国的工作。
三是妥善解决分歧。我们注意到,许多严重影响某些代表团工作的事项仍长期未得到解决。我们敦促东道国秉持合作精神,善意履行东道国义务,鼓励联合国继续就未决问题同东道国深化沟通合作,确保取得成效。
谢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