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磊大使在安理会审议国际刑事法院涉利比亚问题时的发言

2026-05-22 12:24  打印

各位同事:

我认真听取了纳扎特·汗副检察官的通报,欢迎利比亚常驻代表出席今天的会议。

安理会根据第1970号决议将利比亚问题移交国际刑事法院以来,法院围绕有关案件持续开展调查。当前,利比亚局势仍然复杂脆弱,法院相关工作受到国际社会关注。我愿谈以下三点:

第一,法院应始终客观、公正开展工作。中方注意到法院近期在案件证据收集、调查审理方面所做工作,呼吁法院继续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履职,确保相关程序符合国际刑事司法基本原则。客观性和一致性是国际刑事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来源,我们希望法院认真倾听各方合理关切,以实际行动增进国际社会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切实避免选择性适用、双重标准等问题。

第二,法院应充分尊重当事国司法主权。《罗马规约》确立的补充性管辖原则,是国际刑事体系的重要基础,各方应充分尊重国家司法管辖权的优先地位。近年来,利比亚在恢复司法体系运转、推进案件审理等方面作出努力,国际社会应对此予以充分认可。法院要继续尊重利比亚司法主权,加强同利方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国际司法和国内司法间的关系,进一步争取利比亚人民的理解与支持。

第三,各方应为利比亚和平稳定创造有利条件。当前,利比亚政治进程深陷僵局,国际社会要共同推动利比亚相关方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分歧,真诚参与联合国主导的斡旋努力,就举行国家选举和机构统一凝聚共识。法院开展有关工作,要有助于利各方加强团结统一,避免放大分歧矛盾。国际社会要进一步支持利比亚加强司法等能力建设,帮助利方改善自身治理。域外国家应避免不当干涉,对利比亚和平稳定造成新的冲击。

各位同事,

利比亚历经多年动荡,民众期待和平、渴望稳定、追求发展。安理会在此关键时刻,更应增强团结、凝聚共识,坚持“利人主导、利人所有”原则,为利比亚提供更多建设性支持。中方愿同各方一道,坚定支持利比亚维护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努力,为推动利比亚早日实现国家团结统一和长治久安发挥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