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磊大使在安理会审议国际刑事法院涉利比亚问题时的发言

2025-11-25 12:00  打印

主席女士:

我认真听取了纳扎特·汗副检察官的通报,欢迎利比亚常驻代表出席今天的会议。

中方一直关注国际刑事法院涉利比亚问题调查情况,注意到检察官就此提交的第30份报告。结合报告内容与利比亚当前局势,我谈三点:

第一,法院应严格依法依权行事。中方一贯支持打击和惩治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严重罪行,重视国际刑事法院在这方面发挥的作用。中方注意到报告提及检察官办公室落实“调查路线图”取得进展。法院在处理有关情势时,应严格遵守《罗马规约》补充性管辖原则,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精神,兼顾司法正义与和平稳定,避免政治化和双重标准。

第二,法院应加强与当事国合作。我们欢迎检察官报告提及利比亚当局同检方开展良好合作。法院在推进4大领域调查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利比亚司法主权与管辖权,听取当事国合理关切,同利比亚当局保持密切沟通合作。同时,还应帮助利比亚加强本国司法机构和能力建设,完善司法体系,更好保障公平正义。

第三,国际社会应支持利比亚推进政治过渡。中方呼吁利比亚各方共同维护停火,妥善处理分歧,为政治解决营造良好氛围。安理会要支持联利团发挥更大作用,坚持“利人主导、利人所有”的原则,鼓励各方开展广泛对话协商,尽快破解政治僵局。国际社会应充分尊重利比亚主权和主导权,避免不当干涉施压。

中方愿同国际社会一道,继续为帮助利比亚维护和平稳定、实现发展繁荣发挥建设性作用。

谢谢主席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