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我感谢埃博副高级代表的通报,欢迎叙利亚、土耳其常驻代表出席今天的会议。我讲四点:
第一,中方注意到,近期叙利亚化武问题取得进展。禁化武组织技秘处已在大马士革设立办事处,5次对叙利亚开展实地调查。叙利亚过渡政府重建国家履约机制,提交化武问题月度报告。中方对此表示欢迎,支持叙利亚过渡政府和技秘处继续开展对话合作,推动早日、彻底、全面解决叙利亚化武未决问题。
第二,禁化武组织第110届执理会通过决定,授权在特殊情况下对残留叙利亚化武进行就地“快速销毁”。这是针对叙利亚安全局势、销毁能力作出的特殊安排,不构成先例。作为《禁化武公约》缔约国,叙利亚有责任全面履行《公约》义务。技秘处和叙利亚应该严格根据《公约》规定,确保残留化武销毁工作可核查、不可逆。
第三,国际社会处理叙利亚化武问题,最重要的经验教训就是不能政治化。禁化武组织应该坚持技术属性,严格根据《公约》履职,以公正、透明、安全的方式推进工作,及时、完整向缔约国通报进展情况。对指称使用化武的调查必须程序合规、证据可靠、结论可信。
第四,叙利亚要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防止恐怖分子获取、制造、使用化学武器。为此,我们呼吁叙利亚过渡政府履行国际义务,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包括“东伊运”在内的所有被安理会列名的国际恐怖组织。
最后我要重申,中方奉行面向全体叙利亚人民的友好政策,支持维护叙利亚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反对外部干涉。中方一贯坚决反对任何国家、组织或个人在任何情况下出于任何目的使用化学武器。无论何时、何地使用化学武器的行为都不被容忍。
谢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