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我感谢索马里倡议召开此次会议,欢迎建和委主席博廷大使出席会议,我也认真听取了孔德尔斯先生和卡萨斯女士的通报。
当前,全球局部战争和冲突频发,冲突和冲突后国家实现长治久安面临严峻挑战,部分建和进程存在信任不足、落实乏力等现实困难。国际社会必须推动建和工作适应形势、提高实效,更好帮助当事国实现持久和平。我强调四点:
第一,要始终坚持当事国主导。实践表明,脱离当事国政治和社会实际,由外部完全主导的和平方案,在落实中往往事与愿违,甚至可能诱发新的不稳定因素。建和进程必须充分尊重当事国主权和主导权,牢牢扎根于当事国自身国情和现状,根据当事国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支持,避免强加外部解决方案和理念标准,更不能借机干涉别国内政。
第二,要加强同区域组织协调配合。联合国同区域组织合作是联合国宪章的明确要求,双方在推进建和工作方面各有所长,完全可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联合国要充分发挥区域组织更了解当地实际、更易获得当事国信任等独特优势,在斡旋沟通、推进和解、冲突预防等方面同区域组织加强协调合作。国际社会要继续帮助区域组织加强能力建设,支持其更好发挥作用。
第三,要增强建和进程的社会认同。建和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国家重建过程,关乎民众切身利益和福祉。推进建和工作要保障社会群体的广泛参与,增强建和进程的社会基础,提高民众对相关政治安排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需要强调的是,增强建和进程的社会参与,最终是为推动建和工作更好取得实效,而不是人为制造更多政治概念,不应将妇女、青年等问题过度泛化和政治化。
第四,要积极推进治理与发展议程。政府治理能力薄弱、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等是许多国家冲突循环往复的重要根源。建和工作要同改善公共治理、加强发展能力相衔接,将更多资源投入到教育、就业、卫生、减贫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让民众切实感到生活的希望,重建对政府的信任。联合国要继续扩展建和融资渠道,推动国际金融机构深入参与建和工作,助力更多发展项目实施。
主席,
中方高度重视建和工作,将继续以实际行动支持建设和平事业,同各方共同提升建和工作的有效性,为帮助冲突国家走上持久和平的道路作出更多贡献。
谢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