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第81届联大六委“联合国内部司法”议题下的发言

2026-10-20 06:03  打印

主席:

中方欢迎联合国秘书长关于“联合国内部司法”A/81/176号报告和关于“联合国监察员和调解事务办公室的活动” A/80/135号报告,以及内部司法理事会第A/81/161号报告。

中方一贯支持联合国建立独立、透明、专业、高效的内部司法系统,积极评价过去一年联合国内部司法系统取得的成绩和联合国秘书长为提升内部司法效率所作努力。中方愿进一步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提高案件处理效率。中方注意到,在联合国80周年改革倡议背景下,案件数量持续增加,解决案件积压和审理周期长等问题迫在眉睫。中方支持联合国内部司法系统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案件管理和工作流程,完善案件跟踪与统计机制,合理安排司法资源,包括利用新技术提高司法系统效率。

第二,坚持调解先行,充分使用非正式解决办法。非正式解决办法在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和避免诉讼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中方认可监察员和调解事务办公室为加强机构韧性、减轻流动性危机对工作人员负面影响所作努力,支持监调办继续提升工作人员对调解程序的了解,并与联合国其他系统开展合作,促进非正式解决办法得到充分利用。

第三,坚持标本兼治,提前防范化解上游问题。中方注意到,内部司法系统收到的申请反映出一定趋势与问题,包括争议频发的工作类别和所属实体等。建议充分总结高发问题原因,加强源头治理、强化问责机制,有效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力争将争议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未发之时。

主席,

在去年11月举行的联合国上诉法庭选举中,来自中国的张玲玲法官高票当选上诉法庭法官,今年已正式投入法庭工作。7月,来自中国的孙祥壮法官当选为联合国争议法庭庭长。中国籍法官的参与加强了联合国内部司法系统的地域代表性和语言多样性,有助于高效解决联合国内部争议。我们相信,两位中国籍法官一定不会辜负各方的信任和重托,将继续依法履职、努力工作,为促进联合国运转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