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十一次审议大会第一主要委员会关于成果文件草案的发言

2026-05-09 09:58  打印

主席,

中国代表团赞赏大会主席杜雄越大使及其团队及早散发成果文件“零案文”。中方正就案文进行认真研究,愿分享初步看法。中方昨天已在第一附属机构闭门会议上就“零案文”有关内容阐述看法主张,部分内容在此不再重复。

首先,关于“核共享”的段落,各方普遍较为关注。中方认为有关措辞较弱,支持进一步强化有关案文。“核共享”问题是本次审议大会期间的主要热点问题之一。包括不结盟国家在内的多数国家就“核共享”问题提出了质疑,不少参与“核共享”的国家多次作出辩护,包括重申北约“核共享”先于条约存在等陈词滥调。这充分表明继续讨论“核共享”问题,包括反对建立新“核共享”安排问题的必要性。

和多数国家一样,中方不认同“核共享”安排符合条约规定、有助于防扩散等谬论。从本质上讲,“核共享”安排是在无核武器国家之间制造不平等和歧视性安排,本身就是持续的扩散行为。这一本质不因其先于条约存在而有任何变化。“核共享”安排进一步提升核武器在国家和集体安全政策中的作用,成为推进核裁军进程的重要阻碍因素。任何涉及参与“核共享”安排的国家的军事对抗都有可能升级核冲突、引发全面核战争的风险。只要“核共享”安排持续存在,将刺激其他国家效仿,其消极作用更加突出。

其次,关于“禁核试”问题,中方支持国际“禁核试”共识,支持敦促《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尽快生效,支持呼吁核武器国家恪守“暂停试”承诺。同时,中方认为,条约对禁止核试验已作出明确规定。在个别国家针对他国炮制虚假叙事、扬言恢复核武器试验的情况下,应避免突出“低当量试验”等缺乏共识的说法,损害条约的权威性。审议大会应敦促个别国家停止发表不负责任核武器试验言论,停止推进核武器试验准备,重申恪守“暂停试”承诺。

第三,关于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内容,反映了包括不结盟国家在内大多数国家的立场主张。宣布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本身就是一项核透明措施。如果个别国家提出质疑,中方支持调整和强化有关案文,包括呼吁核武器国家尽早谈判“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

以上是中方对“零案文”部分段落的初步意见。中方愿继续建设性参与后续磋商,适时正式反馈书面意见。中方期待同各方一道,充分协商,相互尊重彼此关切,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推动达成各方均可接受的成果文件。

谢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