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中方赞赏发展协调办公室召集此次会议,感谢阿明娜常务副秘书长的通报。完善驻地协调员制度,对于提升联合国发展系统整体效能、增强对会员国发展支持具有重要意义。结合驻地协调员系统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我谈三点看法:
一是坚持发展导向。驻地协调员系统要坚持聚焦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多渠道调动资源,帮助发展中国家更好落实减贫、粮食、基础设施、教育等可持续发展目标,避免向和平安全、人权等领域盲目扩张。
二是坚持会员国主导。要在总结经验、着眼长远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科学论证提出稳妥改革方案。坚持公开透明、广泛协商原则,支持会员国作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决定。要坚持驻在国所有和主导原则,支持所在国发展优先事项。相关国别改革举措应基于各国国情,充分听取驻在国意见,不搞“一刀切”。
三是凝聚更大合力。中方支持充分发挥驻地协调员的协调作用,减少重叠和简化流程,减少碎片化,将有限资源效用最大化。要加强驻地协调员系统同联合国总部和区域层面工作对接,充分发挥经社部的政策统筹能力,用好区域经委会平台作用,形成优势互补。还要继续提升国家工作队协同一致性,明确驻地协调员和各机构的职能分工,发挥好各机构比较优势。
中方愿同联合国和各会员国一道,推动改革朝着有利于联合国长远发展、有利于会员国共同利益的方向前进。期待常务副秘书长继续定期向会员国通报进展和方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