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中方注意到特别报告员就布隆迪人权状况提交的报告。
中方赞赏布隆迪政府为维护国家稳定、促进国内和解做出的积极努力,以及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取得的进展。布隆迪目前的和平稳定来之不易。
中方重申,国际社会应继续尊重布隆迪主权和独立,尊重布隆迪自主解决国内问题的努力,为布隆迪实现国家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遗憾的是,一些国家非但不发挥建设性作用,还无视布隆迪政府和一些非洲国家多次明确要求取消设立布隆迪人权特别机制的要求。这既是对布隆迪稳定发展设置的障碍,又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加剧联合国财政危机。
中方一贯主张各方通过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处理人权领域分歧,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反对未经当事国同意设立和延长国别机制的做法。期待各方通过建设性对话合作处理人权问题,共同完善全球人权治理。
谢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