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朝旭大使在国际恐怖主义与有组织犯罪关联问题安理会公开辩论会上的发言 |
2019-07-09 11:49 |
主席先生, 中方欢迎秘鲁召集此次公开辩论会,感谢费多托夫执行主任、科尼兹执行主任所作通报,中方也认真听取了马卡连科博士的发言。 当前,恐怖组织与有组织犯罪合流并相互渗透,恐怖组织利用有组织犯罪活动进行融资,有组织犯罪集团极端化或从事恐怖活动,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国际社会必须就此加强务实合作,交流情报信息,共享成功经验,采取一致行动,有效打击恐怖主义和有组织犯罪,共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在此,中方愿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反恐应坚持统一标准,尊重会员国主体责任及联合国的中心协调作用。恐怖主义是全人类的公敌,反恐不能采取双重标准,更不能选择性反恐。反恐行动应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尊重当事国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各国应严格落实《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和安理会及联大相关决议,遵守并落实打击有组织犯罪问题相关国际法,采取切实措施应对恐怖组织与有组织犯罪之间在人员、资金、装备及煽动等方面相互勾连与渗透,综合施策,消除恐怖主义和有组织犯罪滋生与泛滥的根源性问题。 第二,应加强国际及区域合作,形成合力,有效打击恐怖主义及有组织犯罪。国际恐怖主义、跨国有组织犯罪等全球安全问题的联动性、多样性日益突出,任何一个国家的短板都会导致外部风险大量涌入形成风险洼地,变成恐怖及有组织犯罪分子的“避风港”。国际社会应积极支持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发挥重要作用,开展有效的区域合作。中方支持联合国反恐办公室、安理会反恐执行局、联合国毒罪办等相关机构与各区域组织加强协调,发挥各自长处和专业优势,赞赏反恐办与地区国家合作举办系列区域反恐专题会议。 第三,应有针对性地加强会员国能力建设,应对突出挑战。不论是反恐,还是打击有组织犯罪,国际社会应切实帮助会员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加强边防、海关、缉毒、司法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应根据不同地域的安全局势现状和历史文化特点,有效打击恐怖组织通过跨国走私武器和毒品、从事自然资源非法贸易等筹集资金,打击恐怖势力和有组织犯罪集团利用互联网从事恐怖及非法活动,切断恐怖主义和有组织犯罪之间的链条。应该根据国际法和有关联合国决议采取去极端化措施,加强预防并防止有组织犯罪团伙诉诸极端及恐怖手段。 主席先生, 中国是恐怖主义的受害者。面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现实威胁,中国采取果断措施,开展反恐和去极端化斗争,有效遏制了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中国的反恐和去极端化斗争,是国际社会反恐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符合联合国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基本人权的宗旨和原则。 中国严格落实联合国各项反恐决议,积极参与全球及区域反恐合作。中国是《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缔约国,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等多重措施积极履行公约义务并推进相关国际合作。我们积极支持发展中国家反恐努力,将继续与各会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就反恐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问题开展多双边交流与合作,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向有关国家提供物资和能力建设等援助,共同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 谢谢主席先生。 (图片来源 新华社 李木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