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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民大使在第65届联大三委关于人权问题(议题68b,c)的发言

2010-10-27 03:51
 

  主席先生,

  促进和保护人权是世界各国的共同目标。过去60多年来,国际人权合作取得巨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发展中国家发展权的普遍实现仍面临挑战。今年是《联合国千年宣言》通过十周年。十年来,发展领域取得一些进展,但受国际金融危机和自然灾害影响,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仍面临较大困难,对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构成严重障碍。

  以种族主义为代表的各种歧视与偏见仍对人类文明构成严重威胁。时至今日,旧的种族主义未彻底清除,新形式的种族主义又层出不穷。过去一年中,一些国家和地区新法西斯主义、新纳粹主义和歧视外来移民现象不断抬头。

  国际人权领域工作仍受到政治化的干扰,在涉及国别人权问题上并未走出前人权委员会的误区,一些国家仍热衷于选择性地点名羞辱其他国家,挑起诸多无谓对抗。人权仍成为一些国家干涉别国内部事务的常用工具。

  主席先生,

  中方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各国应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更加重视发展权,使人人共享经济全球化成果。国际社会应更加注重生存权、粮食权、健康权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推动国际合作。发达国家更应履行在资金、技术、减债、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承诺,为切实推进发展权的广泛实现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更加致力于消除歧视,构建和谐世界。国际社会应关注妇女、儿童、残疾人、移民工人和土著人等弱势群体的权利,积极推进《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的有效落实,在国家和国际两个层面切实执行对种族主义“零容忍”政策,不以任何理由为任何形式的种族主义提供生存和发展的条件。

  第三,更加重视消除政治化与对抗,维护国际人权领域对话的良好气氛。各国应充分利用联合国平台,以建设性方式讨论和解决人权问题,避免政治化、选择性和双重标准。一味指责、施压、制裁无益于促进和保护人权,反而会挑起对抗,加剧紧张关系。对于各国间的分歧,应通过合作与对话的方式加以解决。

  主席先生,

  根据联大第60/251号决议,联大应在五年内重审人权理事会地位,人权理事会也应对自身工作进行评估。当前,人权理事会已就重审开始磋商,其结果关系到未来多边人权领域发展方向。中方认为,重审的总体目标应着眼于提高理事会效率,推动理事会以更加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方式处理人权问题,使其更符合联大有关决议所确立的原则和精神。同时,重审不应就理事会基本架构和建章立制重开谈判、另起炉灶,不应对已经成熟并为成员国所广泛接受的运作模式做出大的调整。各方应充分协商,达成广泛一致,避免将重审工作政治化。

  主席先生,

  今年以来,中国多个地区连续遭受了多场重大自然灾害,中国政府本着执政为民、以人为本、重视生命的理念,努力做好各项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有力促进和保护了人民的基本人权。

  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任务很重,按照中国政府现行的扶贫标准,还有数以千万计的贫困人口。中国政府正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扶贫开发力度将由此进一步加大。

  我们清楚地认识到,中国不仅要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还要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的改革。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还要通过民主法制建设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过去一年中,中国在民主法制领域取得一系列重要进展,如审议刑法修正案,以减少死刑罪名;严格死刑定罪程序;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治,最大程度减少监禁;通过《选举法》修正案,保障公民选举权平等;修改法律法规,消除对乙肝、艾滋病、麻风病等患者的歧视等等。此外,中国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我们坚信,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与自由将进一步得到保障。

  中国不仅致力于改善本国的人权事业,还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形式多样、真诚无私的援助,为发展中国家援建学校、医院、饮水设施、体育场馆等,向近70个国家派遣了医疗队,为发展中国家人民基本人权的保障作出了极大努力。今后,中国将继续致力于国际人权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为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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