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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在联大审议叙利亚人权状况时的发言

2012-02-13 01:48

主席先生:

  我们认真研究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18次特别会议的报告,也认真听取了人权高专皮雷的通报。中方一贯认为,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是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唯一正确途径。

  叙利亚是中东地区的重要国家。叙利亚保持和平与稳定,符合叙利亚人民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同其他会员国一样,中国始终高度关注叙利亚局势的发展。我们呼吁叙利亚有关各方停止暴力,尤其要避免无辜民众的伤亡,尽快恢复叙利亚的正常秩序,尊重广大叙利亚人民对于变革的要求和维护自身利益的诉求。

  中方支持阿盟和阿拉伯国家为和平、妥善解决叙利亚问题所作的努力,以推动尽快启动叙利亚人民主导的、各方广泛参与的包容性政治进程,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分歧和矛盾,使叙利亚形势恢复稳定。这符合叙利亚、阿拉伯国家及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为实现上述目标,国际社会应发挥积极和建设性作用。联合国在叙利亚问题上的行动,应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应有助于缓解紧张局势,有助于推动政治对话,化解分歧,有助于维护中东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而不应使问题复杂化。

  在叙利亚问题上,中方不是谁的庇护者,也不刻意反对谁,而是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和负责任的态度。中方始终以维护叙利亚人民的根本和长远利益,维护叙利亚及地区和平稳定,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国际关系准则为出发点。我们的目的是使叙利亚人民免遭冲突和战火。中国始终认为,在国际关系中不应动辄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应强行推动政权更迭,制裁和施压也不利于问题的妥善解决。这是中方一贯的原则立场和长期奉行的外交政策。这符合国际社会整体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切身和长远利益。

  中方为缓和叙利亚局势做了大量工作。我们愿与其他会员国一道,在充分尊重叙利亚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继续为和平、妥善解决叙利亚问题发挥积极作用。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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