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大使在安理会关于冲突后建设和平问题公开会上的发言 |
2014-07-15 00:46 |
(图片:新华社 牛晓雷) 主席先生: 我感谢德罗布尼亚克大使和帕特利奥塔大使的通报。 过去一年来,建设和平委员会积极履行联大和安理会有关决议授权,在帮助冲突后国家巩固和平成果、推进发展重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今年3月底,联合国驻塞拉利昂建设和平综合办事处顺利完成工作,成为建设和平领域的一个成功范例。 建设和平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事业。建设和平委员会近年来在工作中不断摸索前进,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包括应对冲突根源性问题不足、有关各方协调配合有待加强等问题。中方认为,为加强冲突后建设和平工作,各方需从以下四方面进一步作出努力: 第一,尊重当事国主导权。冲突后国家对建设和平负有首要责任。建和委和国际社会应充分尊重当事国政府和人民的意见,根据当地具体国情以及当事国自主确定的重点优先领域提供帮助。 第二,重视解决冲突根源性问题。欠发展是引发冲突的根源之一。国际社会应重点帮助冲突后国家尽快实现经济恢复与重建,使人民早日享受到和平“红利”,才能有助于推动政治和解,稳定安全局势,为和平进程提供牢固的政治基础,避免冲突反复发生。 第三,重视当事国能力建设。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国际社会在参与当事国建设和平的过程中,应始终将落脚点放在加强当事国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上,优先考虑培养和发挥当事国现有人力资源的作用。 第四,加强各机构间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建和委应同安理会等联合国主要机构以及其他专门机构、国际金融机构和区域组织加强合作,制定维护和平、建设和平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策略,充分利用各机构和组织的比较优势,更好地为当事国建设和平提供帮助。 中方高度重视联合国建设和平工作,一贯支持联合国建设和平委员会和建设和平基金的努力,积极推动建和委为冲突后国家建设和平工作发挥更大作用。我们愿与国际社会一道,继续为帮助冲突后国家实现持久和平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