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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民大使在安理会通过伊朗核问题决议后的发言

2006-07-31 00:00

主席先生:

  今年年初以来,伊朗核问题日益引起国际关注。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向安理会转交了一系列关于伊朗核问题的报告和决议。

  中方一贯主张,安理会审议伊朗核问题的目的,在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加强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权威和作用,支持IAEA总干事及其团队致力于澄清伊核计划有关遗留问题的工作,推动有关外交努力,不遗余力地致力于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妥善解决伊核问题。

  安理会继3月29日发表有关主席声明后,刚刚又通过了关于伊核问题的决议,其目的都在于此。伊方迄未积极回应IAEA理事会提出的有关要求和安理会的呼吁是令人遗憾的。今天通过的决议明确要求伊方切实履行IAEA对其提出的暂停铀浓缩相关和后处理活动的要求,并表示在本决议未能得到履行的情况下,安理会将根据《联合国宪章》第41条采取适当措施,以劝服伊方履行本决议和IAEA的有关要求。另一方面,只要伊方履行上述义务并重返谈判,安理会将无需采取进一步措施。

  决议还以大量篇幅强调了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寻求谈判解决办法的重要性,突出了IAEA在处理伊核问题进程中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并对中、法、德、俄、英、美六国于6月初提出的“一揽子方案”表示肯定,强调该方案是致力于寻求全面解决伊核问题、推动有关各方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发展双边关系和开展合作、对伊朗核计划纯属和平性质建立国际信任的重要努力。

  主席先生,

  伊核问题迟迟得不到妥善解决,关键在于主要当事方之间缺乏信任。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现在还是今后,安理会都不可能一手包办伊核问题。对话和谈判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IAEA应始终成为处理伊核问题的主要机制。解决问题需要全方位的外交努力,安理会采取的任何措施都应服务于外交努力的目标。

  根据《宪章》第25条规定,联合国所有成员国都有义务接受和执行安理会决议。当前形势下,中方呼吁伊方保持克制,重视国际社会的普遍要求和期望,切实执行本决议有关要求,尽快对“一揽子方案”作出积极回应,为增信释疑、加强对话和促进谈判创造条件。

  我们同时呼吁其他各方本着对国际和平、安全与稳定、对国际核不扩散机制高度负责的态度,保持信心、耐心和克制,拓宽思路,继续创造性地致力于推动解决伊核问题的外交努力。任何有助于推动对话、打破僵局、促进妥协的设想和努力都值得欢迎。

  在此敏感时期,伊方和其他有关各方都应避免采取任何不利于上述外交努力、可能导致事态复杂化甚至局势失控的举措。我们呼吁有关各方尽快恢复致力于妥善解决伊核问题的对话与谈判。

  中方将一如既往地为维护国际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维护和加强国际防扩散机制、推动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解决伊核问题作出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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