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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在第61届联大五委关于共同制度(议题125)的发言

2006-10-25 00:00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阿莫尔主席对2006年度委员会工作所作的介绍,感谢方案规划和预算司处长、行咨委副主席和联合国系统行政首长协调委员会代表的说明。我们也认真听取了国际公务员协会联合会代表的发言。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认真阅读了《国际公务员委员会2006年度报告》(A/61/30),委员会的工作卓有成效,我们对此表示满意。中国同意南非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的发言。中国代表团愿意就以下问题发表看法:

  根据大会决议59/266要求,国际公务员委员会审查了300号编转100号编合同建议以及审查统一不带家属工作地点外地服务条件可行性问题。考虑到秘书长在秘书处管理改革报告中提出要简化合同,统一服务条件等新提议,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新的背景下重新审议外地特派团服务条件问题,决定专门成立工作组进行研究后提出报告。

  中国代表团对委员会设立工作组,对整个共同制度系统统一应享待遇和福利必要性开展可行性研究表示欢迎。对秘书长报告提及的简化合同,即用一种合同取代现有三种合同的提议、设立常设的职业维和人员队伍和人员调动安排等提议,考虑到这些改革将对现有共同制度的服务条件造成直接影响,我们建议由委员会对此进行审议,从共同制度系统角度出发审议这个问题,结合简化合同和统一服务条件要求进行全面研究,提交报告后再审议。

  我们希望工作组开展研究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要考虑改革可能造成的预算影响,要有成本效益意识,不能仅考虑管理简便因素而忽略因此而造成的高额成本;要考虑现有管理改革实施的连续性,要与现有管理办法的衔接,保障职工合理利益;要考虑其他相关管理措施改革是否配套,以确保实施中充足的制度保障,如透明、公正、公平的管理机制、问责制以及保证职工权益的有效的司法救济等制度建设问题。

  关于合同安排问题。国际公务员委员会2005报告制定出此三种合同的准则框架,提出采用临时任用、定期任用、连续任用等三种合同任用类型。中国代表团认为,合同制度改革必须以提高业绩、增强效率、保持队伍活力和满足组织业务需要为目的。以连续任用取代长期任用,必须反映业绩管理的精神,以防成为实际的终身合同。如果仅经一次考核后就一次性地给予自动连续任用待遇,则仍有很强的终身任用色彩。因此,中国愿特别强调,连续任用授予要确定定期审查期限,明确审查标准,通过透明和公开的程序进行。

  关于高级主管网发展情况。我们注意到,高级管理网成员按职位选定,行政首长有权根据管理责任和权责选定哪些职位参加高级管理网。我们认为,防止选择的主观性,高级管理网的进入必须要制定客观明确的标准,要体现地域和性别均衡原则,以体现文化多样与各组织的需要。同时开发相应管理工具支持全系统领导能力发展,应立足于现有资源进行改进,不应造成新的资源负担。

  国际公务员委员会作为大会下属的一个独立的专家机构,在规定和协调联合国共同制度的服务条件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核心作用。在实现联合国人力资源管理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希望国际公务员委员会继续发挥在共同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与各机构行政首长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努力,更好地实现联合国的目标。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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