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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理会通过伊朗核问题制裁决议

2006-12-23 00:00



王光亚大使在表决后发言

  12月23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了关于伊朗核问题的第1737号决议。中国在表决中投了赞成票。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大使在表决后发言表示,伊朗迟迟未能积极回应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安理会要求,未能停止铀浓缩活动,令人遗憾和失望。安理会通过决议的目的在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加强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权威和作用,推动和平解决伊核问题的外交努力。

  王光亚强调,制裁不是目的,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话和谈判始终是唯一和根本出路。安理会不可能一手包办伊朗核问题,国际原子能机构仍是处理该问题的主要机制。解决伊核问题需要全方位的外交努力,特别是要加强安理会之外的外交努力。中方呼吁有关各方保持耐心和克制,避免采取任何不利于外交努力、甚至可能导致局势恶化的举措。同时希望各方以创造性和前瞻性方式,寻求有助于重启谈判的方法,不遗余力地推动旨在和平解决伊核问题的全方位外交努力。

  王光亚表示,中国一贯支持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反对核武器扩散,不希望中东地区出现新的动荡,主张通过政治和外交努力,以谈判方式和平解决伊核问题。中方愿继续与有关各方共同努力,为维护国际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维护和加强国际防扩散机制做出积极贡献。

  安理会第1737号决议要求伊朗暂停铀浓缩和后处理活动及重水相关项目,并针对核和弹道导弹领域对伊朗采取制裁措施,包括禁运、冻结资产和金融制裁、旅行限制、禁止培训、限制国际原子能机构与伊朗技术合作范围。决议还规定,如果伊朗暂停铀浓缩和后处理活动,进而遵守安理会决议并满足国际原子能机构要求,安理会将暂停、甚至终止制裁。决议重申通过政治和外交途径寻求谈判解决办法的重要性,及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处理伊问题中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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