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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次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

2009-05-12 13:00

  2009年5月12日,第63届联大举行会议,改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18个成员国。191个联合国会员国出席并投票。经过一轮投票,中国以167票成功连任人权理事会成员,任期自2009年至2012年。

  自2006年当选首届人权理事会成员以来,中国人权事业取得显著进步,兑现了竞选首届人权理事会时所作的承诺。中国为人权理事会建章立制工作做出重要贡献,以开放、坦诚和高度负责任的态度接受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机制对中国的首次审议。本次竞选前,中国政府再次向联合国提交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备忘录,并出台首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年-2010年)》,为促进人权事业发展郑重做出新的承诺。

  人权理事会是联合国主要人权机构,由47个成员国组成,任期3年。本次竞选中,与中国同时当选的国家有孟加拉国、约旦、吉尔吉斯斯坦、沙特阿拉伯、比利时、挪威、美国、匈牙利、俄罗斯、古巴、墨西哥、乌拉圭、喀麦隆、毛里求斯、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吉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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