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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吴海涛大使在第72届联大全会审议建设和平委员会及建设和平基金报告时的发言

2018-05-24 10:13

主席先生,

  中方感谢第11届建设和平委员会主席、韩国常驻代表赵兑烈大使介绍联合国建设和平委员会第11届会议报告,赞赏建和委过去一年中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果。中方祝贺罗马尼亚常驻代表任加大使就任第12届建设和平委员会主席。

  联合国建设和平体系自2006年设立以来,建设和平委员会、建设和平基金和建设和平支助厅等主要机构各尽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联大及安理会相关决议授权,协调国际社会支持冲突后国家开展重建,取得积极成果。今年4月,第72届联大举行建设和平与持续和平问题高级别会议,各国代表就联合国建设和平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意就建设和平与持续和平相关问题继续进行研究。我愿就联合国建设和平工作谈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建设和平工作应坚持当事国主导原则。建和工作的主体是当事国,在冲突后国家实现持久和平、稳定与发展,关键在于当事国自身努力。联合国及其他建和伙伴方应始终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尊重当事国主导地位,根据当事国意愿和具体要求提供建设性帮助。

  第二,建设和平工作应坚持因地制宜。各国国情和发展阶段不同,建设和平的重点、方案、手段也各不相同。国际社会应从当事国国情出发,制定建设和平工作方案,重在提升当事国自身能力,实现自主发展。应当以加强政治安全建设与发展能力为总体目标,确保国际社会的援助同当事国实际需求对接,发挥最佳效果。

  第三,建设和平工作应加强统筹,提高效率。建设和平工作参与方多,既包括当事国政府及国内相关方,也包括区域组织、联合国、国际金融机构等国际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国应发挥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建设和平委员会的优势,加强各方协调,形成优势互补,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

  第四,建设和平工作应重视发挥区域伙伴作用。建和委及其国别小组应更多同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加强交流,有关国家建和方案应同国家和有关地区发展战略实现对接,形成合力。联合国和国际社会应支持非盟落实2016至2020年和平与安全体系路线图、“2063年议程”等倡议,帮助非洲实现长期和平、稳定与繁荣。

  主席先生,

  中国积极致力于促进全球和平与发展,愿同各国分享发展机遇和成果,为实现世界和平稳定和发展繁荣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中方愿同各国共同努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维护国际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图片来源 新华社 李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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