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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团李永胜参赞在联合国“海洋大会”筹备会上的发言之二

2017-02-15 02:01

尊敬的共同协调员:

  关于成果文件“行动呼吁”(Call for Action),中方赞同厄瓜多尔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所表达的看法。此外,中方愿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成果文件应坚持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后续相关联合国文件包括联大第70/226号和第70/303号决议要求,应是一份简短的政治文件,以行动为导向,聚焦可持续发展,不涉及敏感的政治法律问题,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创设新机制。成果文件应反映国际社会共识并以协商一致方式达成。

  第二,成果文件可包括以下要素:

  一是指导落实SDG14的重要理念。包括共同构建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根本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及“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文明理念。

  二是落实SDG14需坚持的主要原则。包括国家主导、自主自愿原则,由各国根据本国国情自主落实SDG14;关注解决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等特殊处境发展中国家在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兼顾养护与可持续利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三是落实SDG14的具体行动。包括自愿承诺,发展“蓝色经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旨在实现合作共赢的倡议。

  谢谢共同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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