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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在第67届联大二委关于议题25 :“发展方面的业务活动”的发言

2012-10-15 09:15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秘书长在本议题下提交的报告,赞同阿尔及利亚代表 77 国集团和中国所做的发言。

  主席先生,

  关于发展业务活动三年期政策审查的第 62 / 208 号决议对联合国发展系统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努力的方向。四年来,联合国发展系统及其机构按照决议要求,在世界金融和经济危机等多重困难条件下,开展了有效的工作并取得了积极进展,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当前联合国发展议程进入承前启后的关键期。在此背景下对联合国发展业务活动进行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 QCPR ) ,意义重大、影响广泛。中国代表团呼吁各方建设性参与 QCPR 进程,基于对当今国际发展与发展合作的现状与需求的客观分析,完善联合国发展系统格局、内容和资源分配,改进联合国发展系统及机构的运作模式以及成员国与其合作的内容和形式。

  主席先生,

  目前世界仍有 14 亿人面临贫困和饥饿的威胁,按期实现千年发展目标还面临诸多挑战。 QCPR 应将支持联合国发展系统继续推动千年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作为首要目的,把发展和脱贫作为主攻方向,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代表团愿就此谈以下看法:

  一、关于发展筹资和改善资源结构问题

  充足、稳定和可预见的核心资源是改善联合国发展系统资源状况的根本要求,也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核心关注。当前发展筹资的下降趋势、不平衡的资源结构以及资源的“碎片化”问题严重影响了联合国发展系统及其机构的有效运作。 QCPR 应从扩大核心捐资总量和提高非核心资源质量两个途径入手,确保联合国发展机构获得充足、稳定和可预见的资源,以便及时、灵活地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发达国家应承担发展筹资的首要责任,切实履行官方发展援助承诺,特别要加大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援助力度:帮助他们如其实现 《 伊斯坦布尔行动纲领 》的既定目标。

  二、关于改进联合国发展系统及机构的运作

  更有效地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和脱贫是改进联合国发展系统及机构运作的最终目标。改革不是目的,而是途径。任何调整与改变皆应服务于最终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获得联合国援助和有针对性的发展支持。因此,联合国发展系统及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协调,发挥各自优势,降低各项成本。发展援助框架(UNDAF)的制定与贯彻应严格遵守“国家拥有和主导”原则,核心关注援助方案与受援国发展战略的一致性,并加强框架起草、制定和落实的效率及灵活度。

  QCPR 应进一步完善驻地协调员制度,从政策和资源上保证驻地协调员充分有效地履行其现有职能,进行总部、驻地和机构间的协调工作,并从选拔、聘用、就职和评估等层面加强对驻地协调员的考量与管理。

  联合国发展系统应吸取和借鉴一体化服务试点实施中的经验,继续为加强协调、提高效率做多方面尝试,并针对各国不同要求提供针对性的帮助,避免强求一致或搞固定模式。

  三、关于南南合作与能力建设问题

  南南合作是发展中国家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团结互助、增强凝聚力、实现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南北合作的补充而非替代,不应弱化或冲淡南北合作的主要地位和作用。联合国发展系统应认真研究和总结南南合作与三方合作的经验,并支持南南合作的顺利发展。能力建设和发展是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QCPR 应继续将其作为联合国发展业务活动支持重点,持续加强对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政策和资源支持力度。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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