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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民大使在联合国妇女署执行局首届年会上的发言

2011-06-28 03:32
 

(2011年6月27日,联合国北草坪会议楼)

  主席女士:

  中国代表团感谢联合国妇女署执行主任巴切莱特就《2011至2013年度战略规划》所作的报告,感谢妇女署秘书处为准备战略规划所做的大量工作。

  主席女士,

  当前,全球经济、金融、能源、粮食危机和气候变化对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事业造成极大冲击,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妇女面临就业、教育、医疗保障等诸多困难,妇女参政形势和消除暴力问题亦不容乐观。

  联合国妇女署应结合当前妇女平等和赋权面临的紧迫问题,围绕各地区妇女问题的不同特点,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支持和援助。

  妇女署自成立以来,在执行主任巴切莱特领导下积极应对挑战,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执行局陆续完成各项建章立制工作。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主席女士,

  《2011至2013年度战略规划》是在结合联合国妇女领域各机构多年工作经验及与相关合作伙伴协商的基础上起草的,内容详实全面。作为妇女署首个战略规划,其对今后联合国妇女领域的工作将产生重要影响。

  中方支持规划中提出的妇女署未来工作优先领域,并愿在此强调如下几点:

  首先,在派驻驻地机构问题上应坚持接受国的国家所有权和领导权。中方认为,是否在一国设立或加强驻地办公室应以接受国的要求为前提,充分尊重当事国的国情和需求。中方赞赏规划将“国家所有权”作为一项原则写入,并在其中强调没有“一刀切”的发展和援助方式。

  第二,应全面、平等地对待各地区的妇女问题。妇女问题既是人权问题,更是发展问题。应当以发展的视角看人权,而不是仅以人权的视角看发展和性别平等。同时,世界各地区均存在歧视妇女和妇女暴力问题。妇女署应同等重视世界各地区存在的妇女问题,而不应仅将驻地活动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在发展中国家国家开展驻地活动时应紧扣千年发展目标,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援助。

  第三,在落实各项指标和目标时应充分考虑国际和国家层面的实际情况。中方认为,妇女署在落实规划发展目标框架的各项指标和目标时,应根据成员国的发展阶段、实际情况和需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推进。

  第四,在资金和人员分配上应坚持公开、透明和公平地域分配原则。战略规划的执行涉及到驻地扩充、资金分配等一系列问题,应始终确保公平、透明,在人员配置中扩大发展中国家代表性。

  主席女士,

  中国政府一向高度重视妇女问题。就在两周前,中国国务院通过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七个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相信该纲要的颁布落实,将进一步提高中国妇女的地位和权益。

  中方积极支持联合国妇女署的工作。中国代表团积极参与了今年以来执行局有关建章立制的所有工作,发挥了建设性作用。中国代表团将继续密切跟踪战略规划的落实情况和执行局的相关工作。

  谢谢主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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