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任晓霞在第69届联大三委儿童权利议题下的发言 |
2014-10-20 21:22 |
主席女士, 今年是《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5周年。25年来,在《公约》的激励和推动下,各国制定法律、制度和政策,推动儿童各项权利,特别是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实现。正如秘书长关于公约执行情况的报告所提到的,“过去四分之一世纪以来,在儿童问题上取得的巨大进展令人瞩目,也可喜可贺。”与此同时,当前危害儿童权利的各项挑战更加严峻,国际社会在保护儿童方面任重而道远。中方愿就此提出以下主张: 一、儿童权利的实现持续面临战争、贫困、疾病等传统挑战。在世界许多地区,战争与冲突、贫困、疾病、卫生条件恶劣等问题仍严重影响儿童的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实现,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面临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更为恶劣;在儿童受保护权方面,数百万儿童继续遭受童工、虐待、性侵犯和性剥削和忽视等不同形式的暴力;儿童参与权的实现也受到经济、文化和歧视态度的阻碍;经济危机、自然灾害等灾难对儿童的影响更为突出。 以贫困给儿童带来的影响为例,根据世界银行2010年的统计,仍有5.68亿儿童生活在赤贫中。贫困关系到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等多个重要权利的实现,不但给儿童的生理健康和生长发育带来直接影响,也给儿童的心理健康带来长期负面影响。 二、网络等新科技既给保护儿童权利带来新机遇,也带来新挑战。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改变了包括儿童在内的全人类的生活方式,为实现儿童权利带来新的机遇,儿童获取信息的渠道更为便捷,范围越发广泛;弱势儿童群体,比如女童、残疾儿童也能从网络信息传播中受益。同时,在互联网时代实现儿童权利也面临一些新问题和新挑战,传播儿童色情等侵害儿童权利的犯罪因科技发展而加剧,网瘾和网络有害信息侵害儿童身心健康。中国代表团注意到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近期对此进行了讨论,以及秘书长儿童暴力问题特别代表和贩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问题特别报告员对该问题的关注,愿与各方就网络等新科技给保护儿童权利带来的挑战加强探讨。 三、儿童权利的实现需一国自主努力与国际合作并重。面对层出不穷的各类挑战,各国政府负有首要责任。在国内层面,各国应作出更大努力,继续增强对保护儿童权利的重视和投入,进行跨部门的统筹协调,制定儿童发展的统筹规划或纲要,采取立法、行政及司法等综合措施和手段。严厉打击包括侵害儿童的暴力犯罪在内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国际层面,国际社会应以公约通过25周年为契机,加强合作,努力消除损害儿童权利和阻碍儿童权利实现的根源,特别是携手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使全球儿童免受战祸动荡之苦;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实现减贫目标,协助发展中国家加强在保护和促进儿童权利方面的能力建设。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援助。中国政府支持联合国系统在加强儿童权利国际合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支持民间社会等各界力量在儿童权利保护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主席女士, 中国政府始终把促进和保护儿童权利作为国家的根本大计。中国政府统筹制定并正积极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的各项目标和指标;不断健全儿童工作立法,包括修改《刑事诉讼法》,增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一章;采取各项措施,改善儿童医疗卫生和保健条件,保障每个儿童享有受教育权利;严厉打击侵犯儿童权利的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儿童法律援助行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家庭、学校、社会各界和儿童本人在保护儿童权利方面的法治观念、责任意识和能力。 保护儿童权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中国政府愿与各方一道,继续为保护和促进全球儿童各项权利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主席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