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汪红柳参赞在第79届联大三委与言论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互动对话时的发言

2024-10-17 18:00  打印

主席女士,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保护民众言论自由,依法尊重并保障公民持不同意见的权利,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公民的舆论监督作用。中国现有各类新闻媒体5300多家、新闻记者20多万人,中国网民规模约11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公民可以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上述平台自由表达见解和意愿,发表自己的作品和成果,对政府工作提出看法和建议。与此同时,言论自由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这在中国宪法中有明确规定,也符合《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人权文书精神。

特别报告员女士,一些西方国家以新闻和言论自由为借口,无端抹黑攻击中国,散布虚假信息,却对本国存在的侵犯言论自由行径无动于衷,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和对言论自由的亵渎。中方敦促有关国家反躬自省,切实尊重本国民众言论自由,停止以言论自由为借口侵犯别国人权、干涉别国内政。中方希望特别报告员在授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履职,同会员国开展建设性对话。

谢谢主席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