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先生:
中方注意到强迫失踪问题工作组报告。
中国是法治国家,坚决反对强迫失踪行为。中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任何组织、单位和人员不得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中国共产党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的制度、依法查处非法拘禁犯罪行为等重要内容,将进一步提升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中国政府一贯支持国际社会为防止和消除强迫失踪行为所作的努力,以建设性态度参加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谈判,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致力于防止和消除强迫失踪,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
工作组应严格遵守人权理事会授权和《特别机制行为准则》,采用真实可靠的信息,公正、客观履职,避免成为部分国家干涉他国内政和司法主权的工具。需要强调的是,中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格禁止“强迫失踪”。刚才,美国对中国进行无端指责,无视事实,中方表示坚决反对。
我们注意到,美国多年来未经审判将一些人任意拘留在关塔那摩监狱,另据报道美国每年有数千名寄养儿童失踪。中方敦促美方正视并反省自身存在的人权问题,停止充当“人权教师爷”,以实际行动回应国际社会的关切。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