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女士:
确保人人平等享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是实现所有人权的重要目标。特别报告员在报告中专门强调保障经社文权利对于实现过渡期正义的重要性,提出要将经社文权利纳入过渡期正义进程五大支柱,即真相、正义、赔偿、纪念和保证不再发生。这些都是全面解决侵权行为,伸张正义,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持久和平的重要方面。
实现过渡期正义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问题,涉及一国政治、司法、经济、社会、民生等方方面面。中方认为,有关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尊重当事国主权,确保侵犯人权行为的调查、记录、保管、使用等过程的符合当事国法律和人民意愿。二是秉持公正客观立场,尊重当事国政府提供的权威信息,避免对捕风捉影的报道至谣言谎言偏听偏信,杜绝有罪推定式的调查。三是坚持全面系统观念,充分肯定当事国为建设和平、促进发展的积极努力,重视解决造成冲突动乱的社会历史根源,循序渐进地推进过渡期正义,反对把外来模式强加于人。四是坚决维护公平正义,支持非洲、拉美等国家为解决殖民时期的历史不公所作的努力,包括将赔偿作为解决殖民主义遗留问题的优先事项。
谢谢主席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