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第80届联大三委与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对话时的发言

2025-10-17 18:00  打印

主席女士:

中方注意到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有关报告及对当前全球范围内公民行使有关权利面临挑战的关切。

公民享有的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权等各项合法权利和自由应依法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行使这些自由时,应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设定权利行使的法律边界是各国通行做法,也符合国际人权文书精神。

希望特别报告员尊重基本事实,不要采用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偏听偏信,公正客观履职,以此赢得各国信任。

谢谢主席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