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耶夫代理副秘书长,各位同事:
我感谢联合国反恐办公室与俄罗斯常驻团共同举办本次会议,为各方分享预防和打击极端主义的实践提供平台。我祝贺《预防和打击极端主义实践手册》的发布,期待这一工具为国际社会加强反恐合作提供有益指引。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公敌,极端主义思想的渗透与蔓延极易催生暴力恐怖行为,严重威胁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人权。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中国境内外“东伊运”势力加强勾连,打着民族、宗教幌子,大肆散布宗教极端思想,在中国新疆等地制造数千起暴恐案件,严重侵害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面对严峻复杂形势,中方逐步探索出符合本国实际的反恐和反极端主义道路,我愿分享四点经验:
一是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铲除恐怖极端思想滋生土壤。中国新疆连续多年将财政支出70%以上用于改善民生,持续推进以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为重点的一系列惠民工程,实现了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新疆地区千年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为从根源上消除恐怖主义滋生土壤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中方积极响应联合国关于在反恐中实行法治的倡议,健全完善反恐法律法规,并专门出台反恐和去极端化地方性法规。我们注重对暴恐极端思想传播渠道进行源头管控,开展防范恐怖极端主义活动宣传教育,重点面向基层群众和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增强公民抵御暴恐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中国已于今天正式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旨在聚焦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维护统一、反对分裂,进一步以法治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是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中方坚持尊重和保障各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积极推进各宗教健康有序传承,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注重对相关犯罪嫌疑人、服刑罪犯的教育转化和再融入,对罪行较轻和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人员开展帮扶教育,充分保障其权利的同时,助其提升就业技能、重拾生活信心。
四是积极开展国际反恐交流合作。中方积极同有关国家合力打击“东伊运”等国际恐怖势力,利用多双边平台建立执法部门和边境地区反恐对口合作机制,在情报交流、边境管控、案件侦办、反恐融资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中方积极参与联合国、上合组织、金砖国家等框架下反恐合作,同国际社会分享经验、开展培训、支持国际反恐项目,为提升全球反恐能力和维护共同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上述举措有效遏制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中国已连续多年未发生暴恐事件,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族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也为国际反恐和去极端化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各位同事,
作为全球反恐和去极端化合作的重要推动者,中方坚决反对以人权、民族和宗教为幌子干涉别国内政,无端攻击抹黑他国反恐去极端化正当举措。我们愿同各国深化交流合作,共同应对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威胁,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