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中方感谢岩泽雄司院长所作通报,赞赏国际法院过去一年来为履行联合国宪章赋予的职责、促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维护国际法治所作的努力。
今年是国际法院开始运作80周年。80多年前,世界处于战争废墟中,国际社会选择了以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而非由胁迫与暴力主导的丛林法则。但是80多年后的今天,单边霸权逆流回潮,新型军国主义潜滋抬头,违反国际法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我们再次面临和平还是动荡、正义还是强权的历史性抉择。
安理会与国际法院作为联合国两大主要机关,应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坚守来之不易的战后秩序,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中方愿分享以下看法:
第一,坚定捍卫联合国宪章。历经81年风雨,宪章仍然是国际法的基石,是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保障。各方应维护包括《国际法院规约》在内宪章的权威性和完整性,坚持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武力、尊重各国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反对霸权、干涉、胁迫及非法单边制裁,推动全球治理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第二,坚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其裁决和意见对争端解决以及国际法的解释和适用具有深远影响。近年来,法院在审案件数量激增,且涉及敏感政治因素和复杂历史经纬,备受各方关注。我们期待法院继续依照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忠实履职,恪守国家同意原则,审慎行使司法职权,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完整、准确解释和适用国际法规则,确保国际法平等统一适用,避免双重标准和选择性适用。
第三,加强安理会和国际法院互动。安理会是二战后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国际法院是维护宪章宗旨原则和国际公平正义的权威国际司法机构。两大机构应在宪章框架下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主席,
中方对国际法院工作的支持,不仅体现于坚持国际法治和践行多边主义的理念倡议,也体现于对法院工作的持续关注和实际参与。中国积极参加国际法院有关巴以冲突、气候变化等咨询意见程序,相关立场已充分体现在法院发表的咨询意见中。中方呼吁有关冲突方尊重法院权威和司法意见,支持法院获得与其职责和地位相适应的资源保障。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5周年。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将一如既往支持安理会和国际法院的工作,与各方携手努力,维护世界和平,倡导国际法治,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谢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