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先生,
我愿再次介绍中方向第81届联大一委提交L.69号“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决议草案。该决议旨在加强联合国作用,促进对话合作,平衡处理防扩散与和平利用,维护各国和平利用科技的合法权利,同时妥善应对科技发展带来的安全挑战。
自2021年来,中方提交的“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决议已三次获联大通过,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广泛支持,凝聚了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的呼声。当前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迅猛发展,成为推动各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普遍期待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升级,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弥合数智鸿沟。在此背景下,中方决议草案有助于推动新兴科技普惠共享,维护发展中国家和平利用科技权益。
中方注意到,一些国家关注和平利用权利与出口管制关系问题,曲解中方提出决议的初衷。中方愿强调,促进和平利用与防扩散国际努力相互促进、并行不悖。出口管制是各国减少安全风险、实现防扩散目标的重要手段。而保障和平利用权利,有助于厘清管制边界,消解发展中国家疑虑,增强国际社会对防扩散的信心,提升防扩散的实效。
维护和平利用权利不妨碍各国履行防扩散义务、行使出口管制权利。各国拥有基于国家安全实施出口管制的主权,决议未否定各国实施必要出口管制政策的合理性、合法性。决议反对的是不合理、歧视性的物项、技术封锁,尤其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过度管制措施。
中方感谢参与共提和支持决议的国家,感谢各国积极参与决议磋商,呼吁广大成员国继续支持L.69决议草案及所有段落,期待在联合国框架内继续进行开放包容对话,推动决议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切实维护各国和平利用科技与国际合作的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