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首页
代表团信息
常驻代表傅聪大使
常驻副代表孙磊大使
欢迎辞
机构设置
联系我们
中国与联合国
高层往来
聚焦安理会
经济与发展
社会和人权
联大政治议题
裁军与军控
法律与条约
行政与预算
首页
>
中国与联合国
>
法律与条约
>
条约事务
中国政府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适用澳门交存政府声明
2008/01/14
2008-01-14 00:00
打印
2008年1月14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大使代表中国政府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了有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府声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