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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大使在第62届联大关于议题21:“必须终止美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的发言

2007-10-30 00:00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支持巴基斯坦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所做的发言。

  联合国大会已连续15年通过有关决议,敦促所有国家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撤销或废除任何具有“治外法权”效力、影响他国主权及管辖范围内实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影响贸易与航运自由的法律和措施。但令人遗憾的是,古巴长期遭受的其富裕邻邦所强加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仍未得到解除。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各国进行平等的交流与合作是大势所趋。正常的经济、商业和金融交往符合各国利益,并不是任何一国给予他国的恩惠。解决任何分歧,平等对话是最好的途径。对古巴长期遭受的封锁和制裁,国际社会有权提出严重关切,并要求有关国家予以终止。

  对古巴实施的长达40多年的封锁和制裁,不仅损害古巴和众多其他国家的利益,严重阻碍国际发展事业,也与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等原则背道而驰。首先,企图通过封锁和制裁,迫使他国放弃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甚至企图推翻其政府的做法,严重违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违背了现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根本谈不上促进民主与自由。其次,对古巴实施的封锁和制裁具有“治外法权”性质,违反了国际法,根本无法在任何国家促进民主和自由,受到各国的普遍反对,也与贸易自由化原则背道而驰。第三,上述封锁和制裁极大地阻碍和限制了古巴人民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及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努力,损害了古巴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一贯主张世界各国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发展相互关系,努力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制化。我们认为,各国应根据本国国情选择自己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国与国之间的分歧应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通过对话与合作加以解决。

  鉴于上述,中国政府要求尽快终止有关国家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我们希望以对话代替对抗,以接触和交流代替封锁和制裁,立即执行联合国有关决议。为此,中国支持古巴在本议题下提交的决议草案。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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