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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团长、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大使在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第52届会议一般性辩论下的发言

2008-03-03 00:00

 

主席先生:

  中国支持安提瓜和巴布达代表七十七国集团加中国的集团发言。中国代表团祝贺您和主席团其他成员当选,并将积极支持主席团的工作,促进本届会议成功。

  主席先生,

  国际社会在加强性别平等的立法和机制建设以及促进女童教育等方面已经取得可喜进展。但是,全球化、城市化进程加剧,区域发展不平衡、人口迁徙等因素相互作用和影响,性别平等受到冲击。旧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新的问题不断出现,实现性别平等的任务比以往更为艰巨。

  为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筹措资金是实现男女平等的重要因素,又是一个瓶颈,是重点也是难点。国际社会应切实采取行动,充分有效落实《蒙特雷共识》,加强性别意识,增加援助,减免债务,开放市场,改革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体制,克服发展筹资的体制性障碍,完善和健全全球伙伴关系。

  主席先生,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政府更加重视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越来越重视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出了促进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消除各种不平等现象,促进科学发展,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为加速中国的男女平等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

  2007年,中国政府继续深入执行《北京行动纲领》和特别联大成果文件以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歧公约》),加快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我们采取的具体举措有:

  一、继续加强立法中的性别视角,在《物权法》、《就业促进法》等新法律中就保障妇女权利和性别平等做出进一步规定;发布九部委联合签署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制定《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年-2012年》;健全妇女的利益诉求、利益调节和利益救济机制;建立各级妇女法律帮助中心;成立妇女庇护所;在法院、司法行政、公安、民政部门以及卫生系统普遍建立妇女维权点。

  二、深入执行《消歧公约》。举办《消歧公约》结论性意见后续行动国家研讨会,组织国务院有关部委、妇女组织、新闻媒体和联合国驻华系统代表就进一步落实《消歧公约》进行积极、务实的对话和研讨。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期审评基础上,结合《消歧公约》进一步调整纲要指标。

  三、关注农村妇女、流动妇女、留守儿童包括女童等弱势群体,加强专项调研和跨部委合作,积极开展培训和维权行动,强化社会支持体系,促进其参与发展并从发展中平等获益。

  四、加强性别预算和性别指标工作,针对财政、计划、统计、审计等部门人员和妇女工作者开展性别预算培训,举办性别统计和性别指标研讨,并推动将性别指标纳入建设小康社会综合指标。加强男性和青年群体参与性别平等,开展全国十佳“时代男性”评选活动,在大学校园举办面向青年的“消除对妇女暴力”宣传。

  在保障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工作的融资方面,中国主要做法包括:一、增加各项社会事业投入并加大对妇女事业的投入,改善与妇女利益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条件,妇幼保健、教育、扶贫经费不断增加;二、加强各方合作,创新融资模式。加强政府、民间组织、私营部门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加强区域间合作和帮扶行动,完善和扩展妇女基金的融资能力,促进妇女生产的产品与国际市场的衔接;三、深化国际合作,积极开展促进性别平等的小额援助,创新模式,促进互惠平等交流。我们期待与与会各国进一步分享经验,就落实《蒙特雷共识》与《北京行动纲领》进行坦诚、务实的交流,更好地促进性别平等,促进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主席先生,

  国际社会早已认识到世界和人类的发展应该是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而男女平等是发展的核心内容。中国愿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共促科学发展,共建和谐世界。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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