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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民大使就联合国会费比额问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2009-12-29 10:30
 

  2009年12月29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大使接受了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等新闻媒体采访,就刚刚结束的第64届联大审议通过的联合国2010至2012年会费比额问题介绍有关情况并阐述中方立场。

  刘大使表示,第64届联大五委经过近3个月的艰苦磋商,于12月24日清晨就联合国正常预算和维和经费的摊款比额达成一致,决定根据“支付能力”原则、按照现行会费比额计算方法,确定会员国2010至2012年的会费比额。这是各方妥协的结果,来之不易。这也表明,现行会费比额计算方法是合理、可行的,有利于保持联合国财政状况的稳定。


(摄影:新华社 申宏)

  刘大使强调,遵循“支付能力”原则是联合国成立以来所确定的制定会费比额分摊办法的基石,“低人均收入宽减”是确定会员国支付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一些西方国家为达到让一些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增加会费比额的目的,曾要求修改计算方法。这一违背“支付能力”原则、含有政治动机的要求理所当然遭到77国集团、中国、俄罗斯等国的强烈反对。

  刘大使指出,近年来,由于中国经济发展较快,中国分摊的联合国会费比额也有较大幅度增长。2010年,中国分摊正常预算的比额将由目前的2.667%增至3.189%,超越西班牙成为第八大会费摊款国;分摊维和经费的比额将由目前的3.1474%增至3.9390%,超越加拿大成为第七大会费摊款国。中国分摊的联合国正常会费将超过8千万美元,维和摊款约3亿美元,加上其他摊款,缴纳会费总额将高达4亿美元。这是中国对联合国财政应尽的义务,也是中国对联合国工作的有力支持。

  刘大使表示,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国际社会对中国在分摊联合国会费问题上的期待也在增高。中国的经济总量虽然已经名列世界前茅,但我们的人均GDP仍排在世界100位之后,继续享受“低人均收入宽减”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中国愿意接受根据“支付能力”原则和现行会费比额计算方法确定的会费比额,但不可能承担超越自己发展水平和经济能力的义务。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国愿继续为联合国的财政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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