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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家秦小梅在联合国土著问题常设论坛第三届会议上关于教育问题的发言

2004-05-11 00:00



  主席先生,

  我很高兴作为本议题的协调员,就土著人的教育问题作主旨发言。

  主席先生,

  我要谈的第一个问题是教育对于土著人的重要性。

  我曾经认识一位酷爱拍摄土著风情的摄影师。他希望通过他的作品帮助人们了解土著人,化解对土著人的偏见和猎奇。可是,有一天他说:“我在十多年前所捕捉到的土著人图像,现在已经很难找到了”。的确,土著人独有的语言和文化等传统特性正在流失,这确实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和正视的现实。

  保护土著文化传统,让土著人后代继承祖先的宝贵遗产,使人类所有的文明都能得到传承,最有效的一种方式就是开展教育。正如《儿童权利公约》所阐述的“教育儿童的目的之一即是培养对儿童父母、儿童自身的文化认同、语言和价值观”。

  当然,教育的价值和意义不仅仅局限于传承文明。更为重要的是,教育对于土著人也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实现其他人权不可或缺的前提。要充分实现所有公民和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如工作权利、表达自由、平等获得公共服务的权利、享受科学进步所带来利益的权利,这离不开教育的作用。对于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中处于边缘地位的人来说,接受教育之后,就有机会摆脱贫困,全面充分地参与和享受社会生活。因此,教育是通往平等、自由和高质量生活的有效途径。

  有关研究表明,投资教育是提高土著人民生活质量的最有效手段,土著人生活进步指数的一半以上直接来自于教育。这说明,教育不仅促进土著人个人权利的实现,也推动土著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从而保障土著人的各项集体权利。

  主席先生,

  土著人实现受教育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目标的实现:

  一是土著人平等、自愿地享有各种程度和各种类型的教育; 二是土著人有权用自己的语言和教学方式,建立和管理适合自己文化的教育机构。

  关于第一个目标,我认为以下几点至关重要:

  (一)不歧视原则。即不得援引民族、性别、年龄等理由,剥夺土著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实际可获取性。比如应为土著学生提供堪称便利的上学地点和合适的环境;

  (三)经济上的可获取性。本论坛主席Ole Henrik Magga教授曾指出“土著人是穷人中的穷人,即使在发达国家,土著父母也很难负担孩子的充分教育。”因此,教育费用必须能为土著人承受;

  (四)可接受性。比如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应该从文化上、质量上得到土著学生及其家长的接受;

  (五)自愿性。土著人有权按自己的文化和信仰,在符合当局可能规定的最低教育标准的前提下,随意选择学校。

  关于第二个目标,即土著人有权建立和管理自己的教育机构问题,包括土著人自主设计、提供和评估教育等各个环节。这是保护土著人自主权利的主要表现,也是保护土著文化的主要方式。国家政府应该保障这种权利,并尽可能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的支持。

  此外,我还想强调土著人教育与非土著人教育的融合问题。通过相互介绍、了解对方的文化,可以使土著文化在保持自身传统特征前提下,与本国文化一道抵御全球化文化浪潮的负面影响,并共同融入多样化的世界中。这也许是一个历史性的挑战。

  主席先生,

  我记得上次会议讨论了土著人教育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入学率低、毕业率低、辍学率高、师资不足、单一化主流文化教育、土著人在教育过程中受到歧视和被边际化等等。

  这些问题是由于历史、地理,甚至思想认识上的多种原因所造成的。关键在于如何尽快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和土著人民应在平等、互信的基础上进行沟通和协商。政府应认真聆听土著人民的要求,采取充分合乎比例的优惠措施,确保土著人民受教育的权利,特别是防止任何形式的教育歧视,从而实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取缔教育歧视公约》“人人在教育上机会平等和待遇平等”的目标。

  主席先生,

  我在前面说过,教育是通往平等、自由和高质量生活的有效途径。要找出实现目标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国家和地方政府应采取立法、行政等措施,国际组织以及民间社会等应伸出援助之手。

  近年来,许多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土著和部落民族公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取缔教育歧视公约》等国际人权公约的规定,结合本国国情,制定了保障土著人平等教育权利的政策和方案,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土著人教育面临的问题。其中包括以下一些成功的经验:

  (一)通过国家资助计划,减免土著人学费,放宽入学条件。对居住在偏远落后地区的土著儿童,提供寄宿学校,补贴生活费用。

  (二)在教材和课程的设置、实施、监督和评估过程中始终吸纳土著人的观点。根据土著学生的需求,为其度身定做形式灵活的课程,比如中小企业经营、乡镇管理等课程。

  (三)培训土著教师,增加教育部门雇用土著人的数量。设立土著教育基金会,吸收社会资源,使学校接受社会多元监督。

  (四)针对土著人大量涌入非土著地区现象,成立“土著人中心”一类的辅导机构,开设研究土著问题的课程,帮助从小离家的土著人了解自己的特征,恢复尊严和自豪。

  (五)土著学校和非土著学校结成“姊妹学校”,进行交换学生、联谊互访等活动,培养学生们欣赏、尊重和接纳不同文化的胸襟。

   在国际层面,本论坛曾向有关联合国机构提出建议,如开办土著人国际大学、举办土著人教育问题世界论坛、邀请土著人参加联合国教育领域的活动等。我高兴地得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去年11月在巴黎举行了关于土著人教育问题的辩论会,本论坛主席Ole Henrik Magga教授出席会议并发表关于土著人和高质量教育问题的演讲。该组织还发行了关于土著教育优秀作法的出版物,供土著人之间互相学习借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也倡导土著人双语和跨文化教育,在墨西哥、厄瓜多尔、玻利维亚等国家开展女童就学和妇女扫盲项目。我期待着联合国有关机构继续将土著教育问题列入其优先议程,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执行本论坛的建议。

  主席先生,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土著妇女”。我愿特别就土著妇女教育问题与大家交换看法。对妇女来说,教育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会从根本上影响妇女的生活状况,并引起生育、健康、就业和参与社会生活方面的一系列恶性循环。土著妇女,作为“土著人”和“女性”,受到民族和性别的双重歧视。在教育领域,土著妇女文盲率居高不下,女童入学率低于男童,失学率却高于男童,高层次教育中女性比率大大低于男性。因此,土著妇女教育问题应该受到论坛的特别关注。

  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应切实遵循《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规定,在各种教育中消除对男女任务的任何定型观念,修订教科书,修改教学方法,缩小男女在教育方面的任何差距,降低女生辍学率以及提高妇女识字率,以保证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受教育权。这将赋予土著妇女与男性平等竞争、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有利于提高土著社会的全面发展水平。

   主席先生,

  人们或许已经注意到,“联合国土著人十年”与“联合国人权教育十年” 恰好重合,都是从1995年至今年。虽然两个十年都将于今年结束,但土著人教育问题所反映出的脆弱群体不受歧视、权利不受侵犯的精神,应该得到继续保持和发扬。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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